【希望之聲2022年2月10日】(希望之聲編譯組)加州州長紐森( Gavin Newsom) 週三(2月9號)簽署了AB84號立法,以延長員工的新冠(COVID-19)補充帶薪病假。該新法律只適用於擁有26名或以上員工的企業,並涵蓋因新冠相關原因無法工作或遠程工作的工人。該法律不僅立即生效,而且追溯到2022年1月1日開始所有與新冠相關的疾病。該法律的有效期將持續2022年9月30日。
新法律規定如果員工感染新冠病毒,雇主必須給予他們多達兩周的帶薪休假。符合條件的員工如果自己出現新冠症狀,或需要照顧病毒檢測呈陽性的親屬,或受到檢疫或隔離令的限制,將獲得最多40小時的帶薪休假。在第一周的基礎上,如果員工或其家庭成員患有新冠疾病,受保員工可以有資格獲得額外的40小時。員工也可以因接種疫苗或加強針,或需要從任何潛在的副作用中恢復過來而獲得帶薪休假,但企業可以將這方面的總時間限制在24小時。根據立法,兼職員工也可能有資格獲得一些補充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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