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斯曼被控案情原委
在2016年9月16號,蘇斯曼約見了聯邦調查局的總律師詹姆斯·貝克,說以個人名義出面報告一些情況,為了聯邦調查局好,沒有任何組織在背後。見面時蘇斯曼給了貝克兩個USB小硬盤和一個白皮書,裡面說蘇斯曼從一個做電腦的人Rodney Joffe那裡得到了指控情報,指控川普和俄國一家銀行有電腦聯系。
聯調局就調多個人去調查這個事情,結果查來查去,發現純屬子虛烏有。甚至有的聯調局官員還說,蘇斯曼這個人就是個“5150”,意思就是瘋子,純粹瞎扯。
美國獨立檢察官達勒姆(John Durham)指控蘇斯曼是對政府機構說謊,原因是他對詹姆斯·貝克說揭露此事是他個人名義,和任何組織無關,但他這段時間的操作都作為他的律師費用記在希拉裡競選團隊賬上。這不是自相矛盾、甚至有點兒不打自招嗎?
不僅如此,今年3月份的時候詹姆斯·貝克挖出了一條短訊,是蘇斯曼約見他之前發給他的,短訊清清楚楚寫著說:你明天有沒有時間短暫見面啊,我自己來,不代表任何客戶和公司,我只是想幫助聯調局。謝謝!
詹姆斯·貝克回復說:你來吧,沒問題。結果蘇斯曼就前來約會,給了貝克硬盤和白皮書。
檢察官達勒姆指控蘇斯曼對詹姆斯·貝克說謊。對政府官員說謊造成傷害,是一個重罪。可這個指控的結果現在我們都知道了,就是陪審團判定蘇斯曼“無罪”。
回顧蘇斯曼案“無罪”裁定的三個理由
那麼這個“無罪”的判定是怎麼來的呢? 方偉介紹說它出自於這樣三個理由:
第一,這個手機短訊儘管是真的,可以說是鐵證,但是美國法律規定,超過案發時間5年的證據不再對案情具有效力。因為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在2016年,這個案子是2021年9月份提交上去的,再往後提交就來不及了,5年過後就無法追訴了。那麼提交的時候就只有詹姆斯·貝克一人的證詞。今年3月份貝克在手機裡翻出了那個蘇斯曼的短訊,就是一個鐵證。但是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的5年期限,這個手機短訊的鐵證是加不到案子裡去的。
控方律師可以在法庭上提及這個短訊證據,但是陪審團則只能根據案子交上來的貝克證詞來做出結論,手機短訊只能是做一個參考。這就很奇怪, 法庭讓控方提及手機短訊,又說不能以它為判斷根據。陪審員們本身要達到就是要做prov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不是只猜想蘇斯曼說謊,而是要有更加確著的把握証明蘇斯曼說謊,才能判他有罪。這是法律的要求。
那麼既然沒有手機短訊作為證據,全靠貝克的證詞,那麼被告律師(辯方)是怎麼為蘇斯曼脫罪的呢?他的律師就說:貝克那時也記過別的事,他不一定記得准,他記這個事情本身就會有出入啊。貝克確實當時沒有記筆記,也沒有另一位聯調局官員在旁邊,他只是事後跟另外一個官員說了,那個官員把事情記了下來。因此源頭就是他一個人。辯方就攻擊貝克說你未必記得清楚。這是第一個理由。
第二,一個人在聯邦調查局官員面前單純說假話還夠不成被控重罪,還必須因爲說假話造成實質性的後果(material result)。那麼被告方就在這點上做文章,稱他沒有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即使他說了謊話也沒有實質性的影響。為什麼呢?他說首先蘇斯曼是克林頓競選團隊律師的身份,誰都知道,貝克知道,聯調局也知道,聯調局拿了他小硬盤和白皮書,都知道他是誰,可聯調局在調查過程中把他的名字藏起來,說明聯調局明明知道他是嫌疑方的律師,故意把他藏起來,就說明他們自己明白蘇斯曼絕對不是個平民,已經知道他的身份。
第三,聯調局內部文件居然說那兩個小硬盤和白皮書是來自司法部,而不提是來於蘇斯曼。這就是聯調局內部在編瞎話。
被告律師認為,貝克的證詞不見得准確;而且知道蘇斯曼的身份是個人名義,不代表克林頓,因此造成影響並不大;而且啟動調查時是稱證據是來自司法部,你聯調局自己搞貓膩、內部折騰出來的一套戲碼,怎麼能怪我的客戶(被告人)呢?
方偉指出,這裡我們要清楚,這個蘇斯曼和聯調局是裡外勾結的,現在蘇斯曼被告,聯調局現在沒被告,律師是拿聯調局的行為來幫蘇斯曼脫罪,但在法律上確實是成立的。所以他不把整個事情拿出來,因為審的是蘇斯曼,他的律師確實可以說我的委託方沒有實質的影響,是聯調局自己作主張把這件事情做成一個重案,跟被告沒有關系。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成功讓蘇斯曼脫罪了。
這就是一個大案最後辦成一個小案,這個小案也讓他用法律的漏洞讓蘇斯曼擺脫掉了指控。
從蘇斯曼案結果再談法律、道德和信仰
方偉對此案結果評論道:美國的法律可以說是世界上這個國家中幾乎最完備的法律,但是在我看來他也存在嚴重的漏洞,他光揪法律條文就可以讓常識的判決判不下來,超過5年證據就加不進去,那個手機短訊是千真萬確存在的,沒有人懷疑,可是有那個法律就不能放進去。第二就是去揪那個“實質影響”,說是聯調局自己搞出來的實質影響,跟蘇斯曼沒有關系。
這樣就讓蘇斯曼泥鰍一樣地溜走了。
所以說,我們社會的問題,法律真的是答案嗎?法律是萬能的嗎?包括像中國現在,說是有法不依,那中國有跟美國一樣的法律就能解決嗎?其實法律確實有用,但是法律真的不能治根,道德才是這個社會解決問題的根本的答案。
有的人會說,道德是什麼東西,是虛幻的,法律才是實在的。可是我想說的是,道德不是虛幻的。什麼叫道德?我一位非常尊重的老師,他跟我說:道德就是心法,心中的法律。所以道德就是自己自覺自願去遵守的法律。寫成條文的這些法律是要求別人去遵守的法律。一個是自己約束自己,那叫道德;一個是寫出來約束社會,那叫作法律。這是道德和法律的區別。
所以我們可以想一想,你說一個人有心法,什麼都自動解決了,人們自己就不會做壞事,對不對?你就用不著這些法律了,那些亂七作糟東西就少很多。
而什麼叫信仰?我覺得信仰就是自己心法背後的根據。所以你看「摩西十誡」,他說的那十誡,其實都是信仰規定下來的誡條,他沒有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你相信摩西就去遵守,相信摩西的人就是有信仰的人,他會把這十誡變成他自己心裡的法律,他不需要警察監督提醒:你不可以勾引鄰居的太太,你不可以說謊話,你不可以去殺人⋯⋯他自己就說我不做這些事情,因為我心裡已經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所以我覺得美國早期她的道德是相當高的,因為她是基督教立國的國家。那麼到後來就是逐漸衰落,到現在大家去教堂的是少數,甚至覺得:你還信教,奇奇怪怪的,科學都到這個份上了你還信教?所以美國道德背後的支柱逐漸削弱之後,那心法也逐漸削弱,心法削弱了怎麼辦?就得靠法律。
我不是說法律不好,道德下降了就要有法律來箍,但是法律實施起來就會出現像指控蘇斯曼案的這些個問題。你怎麼可能一個法律規定到那麼的圓融,把什麼都罩住?你怎麼可能寫成千變萬化的情況都能罩得住?怎麼可能寫到沒有任何漏洞?蘇斯曼就從法律的漏洞中溜過去了。
看美國陪審團制度;蘇斯曼案法官與陪審團的構成
建國先父也不是沒有想到這些事情,所以才祭出了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就是用常識來判,盡管法律這個規定、那個規定,有五年的期限,要prov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以及說實質的影響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個被告的律師就婆說婆有理,他就說沒有實質影響。
陪審團用常識做判斷就很重要,你把屎盆子扣在川普頭上,正而八經地跑去告人家,人家就啟動調查。對通俄門推波助瀾難道沒有結果嗎?難道沒有影響嗎?聯調局裡一幫老鼠在那做壞事,你不是在給他彈藥嗎?怎麼不是按常識判斷,不夠嗎?當然夠,但是在這件事情上,12個陪審員最後判的都是“無罪”。為什麼?
在法庭挑選陪審團成員的時候,其中有兩個陪審員,一個是聯邦政府的雇員。這裡我強調一下:美國的陪審員不是陪審員,陪審員的翻譯是錯的,他們就是民間的法官,12個人就是法官,主法官變成一個秩序維護者、教練,那麼這12個人是法官。其中有兩個陪審員,一個是聯邦政府的雇員,他跟法官說的措辭是“我們”,他不說“我”,他說:我們很多人都在2016年捐款給民主黨。另一個陪審員,跟法官說:我們都非常不喜歡川普,我們都不喜歡這個前總統川普。這樣的話是不是就得替掉呢?但法官問他說:你能公正判案嗎? 他說我們都可以公正判案。因此他就這麼混進了陪審團。
主審法官是庫柏(Christopher Cooper),是奧巴馬所任命的,他就是用具有這麼強大傾向性的人組成了陪審團。同時,這個陪審團所在地是華盛頓DC,華盛頓DC 90%的人2016年投票給希拉裡。因為這個緣故吧,指望這群人得到社會常識的判斷你得不到。
再加上這個案子本身孱弱,法律的這樣那樣的框框,硬是把明明的鐵證給擠出去了,而且讓明明白白的誰對誰錯,變成了雙方在那各執一詞,最後留給這12個人用他的常識判斷,判斷的結果就是這個樣子,說是“無罪”。
可是你看宏觀,蘇斯曼告到聯調局的一堆東西,最後調查下來,有聯調局官員就說他們是5150、一幫瘋子,把無頭無腦、毫無證據的東西讓聯調局去調查;即使是如此,在法庭上全呈堂說完了,結果12個人根據他們的常識,還是判“無罪”了。
蘇斯曼審判提供的兩個教訓
第一個就是法律和道德,法律真的不是萬能的,人心才是萬能、才是最重要的;第二個就是常識,當社會整體人心下滑之後,人的常識也靠不住,起碼這個國家有將近一半人的常識靠不住,這是美國現在面臨的最大災難。
嚴格地說,還不能說人心都變壞了,而是很多人被騙了,被騙到他們認為他們那些東西才是對的。就跟當初共產黨怎麼在中國騙人一樣,這就是這個國家面臨的問題,也是我們如果要救這個國家的話,就要傳播真相,教育好我們的孩子們,普及真理,普及事實,特別是講清關於共產主義的真相, 這對美國至關重要。
達勒姆輸了案子、贏了人心
這件事情大家覺得是很失望的事,我說是,但也不是。為什麼?
因為這個案子審下來,最起碼美國知識界、法律界、政治界都看得一清二楚到底怎麼回事,所以在這些人中,其實這個案子達勒姆是輸了戰斗、贏了人心,輸了一場法律的戰斗,但是贏得了人心。為什麼?
通過這個案子來回來去地取證,我們看到,無論是指控川普和俄羅斯銀行搞勾結,還是那個英國間諜Steele整出來黑材料給聯調局,讓聯調局啟動對川普通俄門的調查,最後穆勒再把通俄門調查變成一個特別調查案,整個所有這些運作背後都是希拉裡團隊和民主黨全國委員會。
大家看得清清楚楚,通俄門是子虛烏有。讓聯調局去做調查,啟動特別調查後的特別檢察官,都是來自於希拉裡的人。而且希拉裡對這次蘇斯曼案的庭審,明知道是瞎扯,她還是同意把消息放出去。不僅是希拉裡,她競選團隊的總經理Charles Dolan,還有沙利文,她的發言人,今年沙利文是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國家安全顧問,他們全都知情。所以他們都扯不開干係。
希拉里通俄門陰謀都有哪些大人物知情?
現在大家都知道到底背後牽扯的那個人是誰,以及知情人都是誰。不光如此,川普最後任命的情報總監在他任內期間公布了情報界的一個重要記錄,記錄的是前中央情報局局長約翰·布倫南2016年7月28號,即蘇斯曼跑進聯調局前一個多月時,專門去找奧巴馬總統、拜登副總統、聯調局局長科米、聯調局反情報主任斯綏克,還包括國家安全顧問 Susan Rice,專門跟他們講這個事情。可以看出當時布倫南認為這件情報已經如此重要,甚至要牽扯總統進來。
布倫南講的是什麼呢?他說:我們現在知道希拉裡克林頓競選團隊現在要搞出一個抹黑川普的計劃,好讓公眾注意力從希拉裡的電郵門上轉移到關於川普的丑聞上來。布倫南內部跟他們講了。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中情局CIA布倫南講了還不算,他還做了一個手寫記錄,這個記錄被封存進了中央情報局檔案。最後被那位國家情報總監把打開曝光了,大家都看到了;而且中情局專門發了一個正式的通告給聯調局局長科米和他的反情報負責人、助理局長斯綏克,詳細告知,根據我們得到的情報,希拉裡克林頓要搞貓膩來抹黑總統候選人川普,讓公眾的注意力從她的電郵門上引開。
所以可見,奧巴馬、拜登、聯調局長科米和斯綏克都知曉這件事,他們已經被足夠地警告了。在這種情況下有關俄羅斯銀行的黑材料再出來,跑去接球的全是聯調局,斯綏克直接負責,科米是他的老闆,按說他已經有足夠多理由知道這件事來源是什麼、嫌疑有多大,他為什麼不說,還要正式啟動對川普通俄門的調查?
那麼再往下發展,就牽涉到穆勒了。穆勒作為通俄門特別檢察官查了兩年,15個全職專業律師,花了三千萬美元,最後得出結論是:川普通俄門查無實據。但在這個過程中,所有人今天都要問:穆勒在兩年的查案過程中,已經有中情局布倫南正式的手寫記錄,加上中情局後來給聯調局的正式通知,他為什麼“裝聾作啞”呢?因為穆勒手下負責的人就是斯綏克。
斯綏克是這個旋風中的核心人物,他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卻有沒有跟穆勒講這都是克林頓搞出來的,而且我們得到情報,她有意要這麼搞的。斯綏克究竟有沒有跟穆勒講?如果講了的話,穆勒這個人就同樣會牽扯進來;如果沒有講,這個斯綏克就真的是罪大惡極。
斯綏克後來在他退休前兩個月把他給解職了,他拿不到退休金。但是這個人,才是真正通俄門偽案背後的核心人物。現在還沒有人去抓他,那達勒姆後續會不會直接追到他?我們拭目以待。
通俄門獨立調查還沒有觸動真正的“大魚”
這個具有撥亂反正意義的反轉通俄門獨立調查案,還沒有就此完結,還在往前走,至今達勒姆抓了三個人:第一個人叫柯林史密斯(Kevin Clinesmith),他是涉嫌修改資料欺騙法官。因為那時聯調局要向法庭申請一個許可,好去監聽川普助手佩奇(Carter Page)。為了拿到這個法庭許可,柯林史密斯就修改了資料中的一個Email,送去騙法官,獲得了許可。柯林史密斯去年8月份被抓,而且他認罪。之後沒有關他,罰他12個月社區監查、400小時社區勞動,以此作為交換,換他其它的證據。
另外一個被抓的人叫丹欽科(Igor Danchenko),他是幫助英國特工做黑材料的人。他做黑材料的時候不僅說謊,而且對聯調局也同樣撒謊。他的案子將在今年10月份宣判。
當然第三個被抓的人就是蘇斯曼。
總共這三個人被抓,說起來這三個都是小角色,但他們背後涉及的陰謀卻極大。到現在為止,整個陰謀還沒有揪出來,查的全是很小的類似說謊等方面的指控。換而言之就是說,整個大的、關鍵性東西還沒有查。
在蘇斯曼案上,達勒姆是遭受了重大挫折,但他會不會繼續去抓“大魚”呢?小魚現在沒抓住,是個泥鰍溜走了,“大魚”他在不在抓呢?包括那個斯綏克有沒有在追他、盯住他?很多法律界和政治界人士都懷有希望。
美國大眾仍蒙在鼓裡,需要講真話的強大媒體傳播真相
困擾川普三年的通俄門事件現在誰都知道是子虛烏有,而在這三年媒體叫囂得這麼厲害,指著川普的鼻子叫了三年。但這個過程中,奧巴馬知道是假的,拜登很可能知道是假的,現在的國家安全顧問沙利文知道,穆勒很可能知道,至於說這個斯綏克,他絕對是前後都知道,但是卻沒有人去出手澄清。這就是人們看到的。今天的美國到底是怎麼了?
在最後方偉說:我說的這些事情,為什麼我前面說知識界、法律界和政治界很多人知道?不是美國大眾知道。我們在這裡講這個事件的調查,有多少人看到聽到?我們做的這些分析,我現在的粉絲大概就是6萬多人,而美國有3億3000多萬人。如果有一家強大的講真話的媒體把這個事情報出來讓美國大眾都知道,那麼這件事情的性質,就是當年的“水門事件”。
“水門事件”就是當初還是一個好媒體的《華盛頓郵報》揭露出來的。《華盛頓郵報》的兩個記者就把事情全部揪出來公之於眾了。今天《華盛頓郵報》已經變味變質了,新媒體還沒有成長起來,這就是方偉我自己全心全意要做的事情。我們也謝謝大家的支持,打造強大的媒體,一個媒體、一篇文章就能改寫歷史的一頁。這就是媒體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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