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賓:王健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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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9日 節目時長:32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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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移民局更新政策,放寬了對非法入境或滯留美國的人使用 I601A 申請豁免的範圍,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不用離境即可申請調整身份,免除與家人的分離之苦.
其中申請I601A豁免通過的關鍵因素即是證明申請人離境將會對其父母或配偶造成極度困難(extreme hardship).
那麼哪些情況算是極度困難(extreme hardship)?又該怎麼向移民官證明呢?
在I601A申請,及其它各類移民申請過程中,自述材料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怎樣寫才能打動移民官,讓申請獲准通過呢?
本期節目中,丁悅請來專業的移民律師王健宇先生來作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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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介紹:
王健宇律師來自美國前移民官創辦的W&O律師事務所,現在W&O在加州分設4個辦公室,王律師負責管理北加州的2間分公司。王律師在家屬移民、職業移民、投資移民具擁有非常豐富的辦案經驗,
擅長解決各類簽證、和移民方面的難題。
聯繫電話:650-243-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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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熱線問題
1. Annie :家屬移民申請中, 搬家後該怎麼跟移民局更新地址?
2. 趙先生:H1B被Lay off後,怎樣為自己和太太保留合法身份留美?能否通過是美國公民的孩子申請?
3. Jessie:目前是綠卡即將入籍,而先生是EB2想轉綠卡有2種方式,用公民身份幫先生申請 或 先生自己用H1B申請,請問哪種方式可以更快拿到綠卡?
4. 陳小姐:已幫妹妹申請家屬移民來美,等待期間她想來美國旅遊的話會不會因有移民傾向而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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