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2年1月27日】(希望之聲編譯組)舊金山議會週二(1月25號)一致通過了一項法令,要求全市的房東提前10天通知面臨被驅逐的租戶。根據該條例,在填寫三天限令的驅逐通知之前,房東必須向租戶提供10天的警告期,允許租戶糾正可能導致驅逐的行為。該法令如果最終得到市長London Breed的批准,這將是加州第一個城市,在租戶和房東糾紛期間,為驅逐程序提供替代方案。
在COVID-19大流行之前,尋求驅逐租戶的房東只需提交一份為期三天的驅逐通知,驅逐程序就可以開始。然而,自大流行以來,加州的法律增加了一項新的要求,要求房東在15天前通知租戶因未支付租金而被驅逐。該條例的作者、議員Dean Preston表示,這項立法將確保面臨驅逐的租戶繼續被保護,即使在與大流行有關的保護政策過期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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