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3年3月21日】衛生福利部考量為使國人有充足時間返臺處理戶籍事宜,因應疫情影響出境 逾2年戶籍遷出者之健保權益保障措施,原訂於2023年6月30日終止之規定, 決定將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戶籍遷出後「2年內」返國恢復戶籍,可立即參加健保;亦即國人出國若未 超過4年,返國恢復戶籍後均可立即參加健保,無須等待6個月; 戶籍遷出後「超過2年」返國恢復戶籍,應自恢復戶籍滿6個月之日才能參加 健保。 但疫情期間彈性措施:2018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且退保者,於2023年12月31 日前返國恢復戶籍,得自恢復戶籍日加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自2020 年1月1日起人在國外但健保持續在保,陸續因出境2年戶籍遷出致喪失健保 資格者,得於2023年12月31日前向健保署申請「接續納保之保障措施」,亦 即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並繳納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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