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長們呼籲,最高法院應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
6月22日,德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辦公室發布新聞稿,總檢察長們呼籲,最高法院應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他們認為,該判決“在一個具有國家重要意義的問題上是錯誤的,而這正是我們憲法傳統的核心。”
提起訴訟的13名成員是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能夠阻止該聯盟的不法行為,同時人身安全能夠得到保護。
帕克斯頓說:“在這起案件中,一個源自中國被稱為法輪功的宗教團體在美國本土遭到迫害和騷擾。”
德州總檢察長繼續補充說,“法輪功(修煉者)根據聯邦法規提起訴訟,認為他們是威脅或暴力行為的受害者,(迫害他們的)目的是為了扼殺他們受《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
德州的第一自由研究所(First Liberty Institute)、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的法律和宗教教授約翰‧D‧伊納祖(John D. Inazu),以及華府公益律師事務所“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會”(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也加入了總檢察長們的行列。
法拉盛是一個華裔佔多數的社區,13名居民於2015年時對該聯盟組織的訴訟中描述,在長達6年的時間中,該組織在社區約有40起針對居民們的威脅或人身攻擊事件,對他們進行毆打、騷擾和死亡威脅,原因是他們參加了法輪功遊行、分發有關介紹法輪功的傳單,或擺設了放置法輪功資料的攤位。
在2011年7月的一次事件中,兩名原告遭到了“全球華人反邪教聯盟”主席李華紅的攻擊。隨後,20到30名暴徒包圍了這兩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法輪功學員受困長達30分鐘,直到警察到來;期間這群人不斷大喊“殺了她”和“打死她”。
法輪功是一種精神修煉,包括冥想煉功和以“真、善、忍”為核心的道德理念,20世紀90年代開始在中國廣泛流行。1999年,中共政權將(法輪功)的廣受歡迎視為一種威脅,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迫害法輪功及其修煉者。
此後,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關押在中國各地的拘留所、監獄和勞教所,遭受酷刑、強迫勞動和活摘器官。
宗教自由,具有國家重要意義的問題
總檢察長們在《法庭之友意見書》中表示,下級法院駁回此案的裁決“在一個具有國家重要意義的問題上是錯誤的,而這正是我們憲法傳統的核心”,即宗教自由。
“美國對宗教自由的承諾‘至關重要’”,總檢察長們說,“它構成了‘我們最珍視、最努力守護的憲法權利之一’。”
《自由進入診所法》(Freedom of Access to Clinic Entrances Act)規定,任何人“通過武力、以武力相威脅或物理方式進行阻礙”,故意傷害、恐嚇或干擾他人“在宗教禮拜場所”合法行使或尋求行使宗教自由,都屬於聯邦犯罪。
但美國紐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將“宗教禮拜場所”一詞狹義地解釋為“主要”用於宗教禮拜活動的場所,從而拒絕為原告提供法律保護。
總檢察長們認為,這麼做的同時,法院“不適當地縮小了一項旨在禁止美國許多宗教場所發生嚴重暴力行為的法規”。帕克斯頓表示,下級法院的裁決“使法輪功的宗教自由缺乏保護”。
“這些請願人士正是人們期望通過這類法規能找到安全感的那種信仰者。由於修煉法輪功,使他們成為全世界遭受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限制的‘第三大群體’。”總檢察長們在《法庭之友簡報》中引用了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2022年4月的一份報告說。
根據記錄法輪功受迫害情況的美國網站明慧網(Minghui.org)的數據,2021年中國發生了近6,000起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逮捕和10,527起騷擾事件。
“該團體源自中國,遭到敵視宗教多元化的中共政權的鎮壓”,總檢察長們說,“許多法輪功學員因此逃到了美國。然而,即使來到這裡,據請願者所說,他們仍面臨親中共分子的迫害和虐待。”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的發言人張而平(Erping Zhang)說,中共認為它可以在美國踐踏宗教自由“真是大錯特錯”。
“宗教自由是美國自由社會的根基,中共認為它可以通過其海外宗教迫害行動來踐踏美國人的這一神聖權利”,“然而,它真是大錯特錯。”
張而平補充說“在全美23位總檢察長的支持下,我們相信美國的法律體系最終會伸張正義,保護美國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