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近制定「中華民國國民現居國外證明書」專用表格,提供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因長期居留國外致戶籍遭遷出,為申請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或國民年金保險業務,依規定應檢送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的居住證明者下載使用,該表格已置放該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專區/其他」項下(網址為:www.bli.gov.tw/0107046.html)以及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領務/文件證明/申請現居國外居住證明」頁面,歡迎本轄僑民下載使用。
自2019年底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因中華民國採取邊境管制措施,導致許多僑胞無法返臺親自申領國民年金,必須先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居住證明後寄回國內申請。由於勞保局前未提供制式表格供民眾下載使用,致全球各館處要求民眾出具的文件及表格不一。有鑑於此,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2022年3月11日函請外交部協洽勞保局研議制訂統一書表,方便民眾下載運用。
勞保局日前對外公布,前述書表自即日起可供海外僑民下載使用,該局同時強調,申請人如為外國籍或已放棄本國國籍者,不適用該書表,仍應檢附其目前所居住國家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驗證;另居住在中國大陸地區(不含香港及澳門)者,因現行已有大陸辦理涉臺事務公證處出具的「生存公證書」及經我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核驗的制式文書,所以建議仍採前開既有方式辦理。
在此提醒中華民國僑民,申請人倘事先上網完成預約可至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臨櫃親辦者,應在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務人員或指定人員面前在「中華民國國民現居國外證明書」上簽名或承認為其簽名;如果採用郵寄申請,該書表應填妥後,先經當地公證人、驗證主管機關公(認)證、驗證申請人簽名後,再送本處驗證。以上兩種方式,均請同時填妥「文件證明申請表」,申請費用每份15美元。另由於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目前領務量仍居高不下,倘文件齊備的居住證明處理時間約3週,懇請僑胞諒解並耐心等候。
附檔:「中華民國國民現居國外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