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2年4月1日】(希望之聲編譯組)加州週四(3月31號)及時生效的一項法律,使數萬名因未支付房租而在週五(4月1號)面臨被驅逐的房客,至少可以在他們的家裡再住三個月。房客如果因大流行病而拖欠房租,加州政府將為他們支付未付的租金。但是房客必須申請才能得到這筆錢,而且州法律規定,在房客的申請還在等待批準時,房東不能驅逐他們。立法者週四投票決定,在6月30號之前禁止驅逐任何有未決申請的人。但是從4月1號開始,任何沒有申請租金援助的人,都可以因為未付租金而被驅逐。
舊金山市議會通過了一項地方法律,從4月1號起禁止因未付房租而驅逐房客。但州政府週四生效的法律,到6月30號前禁止地方政府的禁止驅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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