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標準制定正在成為美中兩國在新興技術領域激烈博弈的又一關鍵戰場。 美國國會協商委員會目前正就參眾兩院已經分別通過的兩項科技投資法案——《美國創興與競爭法》(U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以及《美國競爭法》(America COMPETES Act)進行協商。這兩個法案都包含有在技術標準領域如何應對中國挑戰、發揮美國影響力的重要條款。
據美國之音,《美國創興與競爭法》指出,早在2015年,中國就曾公布一份名為《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文件,旨在擴大中國標準制定影響力。文件提出,在2016年前,中國完成主導和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數量達到年度國際標準制定總數的50%。在2020年前,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和領導職務數量要顯著增多,「邁入世界標準強國行列」。
《美國創興與競爭法》強調,美國在新興技術標準化方面的狀況對美國的經濟競爭力至關重要,聯邦政府應確保和跨聯邦機構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支持私營部門利益相關者主導新興領域的國際討論。
而《美國競爭法》則是明確要求政府支持、鼓勵在國際標準組織中「採用美國製定的技術標準」,並「支持美國參與國際標準制定」。
哈佛大學貝爾弗中心網絡研究員朱莉婭・沃(Julia Voo)表示,美國和盟國以往並沒有在使用國際組織方面投入大量精力,他們對標準制定的理念是將其留給各個利益相關方的團體和行業,但是中國則不同。
德國外交關係委員會研究員蒂姆·魯利格(Tim Rühlig)表示,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不同點在於技術標準制定的政治化。他強調,對美國和歐洲國家來說,技術標準本質上是為了創造互操作性,為創新和競爭技術提供了某種基礎,而中國的技術標準已經是國家競爭遊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