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起訴了媒塔(Meta)的總公司臉書(Facebook),稱這家社交媒體巨頭利用面部識別技術違反了州政府的隱私保護規定,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了數千萬德州人的生物識別數據。
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周一(2月14日)提起訴訟,指責臉書未經同意從用戶上傳的照片和視頻中獲取生物識別信息,向他人披露這些信息,並且沒有在合理時間內銷毀這些信息。他說:“這是大科技公司欺騙性商業行為的又一個例子,它必須停止”。他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將繼續為德州人的隱私和安全而鬥爭”。
《華爾街日報》首先報道了這起訴訟,並援引一位熟悉此事的人士的話說,該州正在尋求數千億美元的民事賠償。
媒塔公司的一位發言人說,”這些要求沒有依據,我們將為自己進行有力的辯護”。
該公司在11月的一篇博文中說,它正在關閉一個面部識別系統,並將刪除超過10億人的信息;它提到了對該技術使用的擔憂,以及對其使用規則的不確定性。
它還同意在2020年支付6.5億美元,以解決伊利諾伊州的一項訴訟,該訴訟涉及類似問題。
新的訴訟是在德州馬歇爾的一個州法院提起的,說有2050萬德州人有臉書賬戶。
該訴訟說:“臉書的不當行為的範圍是驚人的。它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反覆採集德克薩斯人的生物識別碼,不是幾百次、幾千次,或幾百萬次,而是幾十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