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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9日 節目時長:41分5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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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兩條消息:舊金山房東遇上惡房客,回家如坐牢;南灣房主遭遇霸王租客,最後給了1000元租客才肯離開。林律師為我們解讀加州的法律是不是傾向於保護房客?作為房東,想把房子租出去賺點外快,該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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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庭屬於民事法庭還是刑事法庭?
交通法庭會給拿到罰單的人哪些憲法上的保障?
交通法庭的處理流程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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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線時加了速,速度限制是40邁,我開到了50邁,被開了罰單,應該直接去交罰款,還是去交通法庭爭一下?法官會向著警察嗎?
如果罰款已經繳了,還有沒有辦法取消記錄或要回罰款?
限速是65邁,是不是通常開到80邁都ok,警察一般不會給罰單?
開車時喝水被警察看到,會給罰單嗎?
開車時打電話,將來連藍牙都不能用了嗎?
101高速上警車在右邊道上跟著我,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到出口了我不得不出去,但被警察攔下給了罰單,說我阻礙警員執法,可是罰單上警察的簽名被塗掉了。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做?
拿了罰單後按時交錢了,也上了交通學校,可是後來查到DMV上還有record,該怎麼辦?
高速上的carpool車道是有時間性的,但ramp上的carpool車道沒有標時間,警察常在這開罰單。沒有標時間,就代表24小時嗎?
(林文靖:www.lawwc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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