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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Chauvel & Glatt, LLP律師事務所 Ronald Chauvel和Angel Yang律師
50-60%的美國人都會做財產規劃和生前信託,但是華人在這方面卻不太瞭解。
為什麼做財產規劃和生前信託重要?
信託(living trust)、遺囑(will)、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的區別是什麼?
哪些內容可以放在信託裡,哪些不需要?
20年前做好了生前信託,現在又多了一個銀行戶頭,需要放到信託裡嗎?不放的話將來會不會走法庭?
夫妻一方先走,他/她一半的財產可不可以轉給小孩?
放在信託裡的房子後來賣掉了,是不是要改寫信託?
銀行賬戶、401k等已經有了受益人了,還需要加到信託裡嗎?
(Chauvel & Glatt, LLP律師事務所 中文律師Angel Yang:650-834-1818)